讀在前面
這一頁是這個系列的終點。它講的是一件真實發生、而且影響還在持續的事。
先說為什麼值得你讀。法輪功其實很開放——書全部公開在網路上,誰都能讀,學煉也不收費。如果你或你身邊的人對它有興趣,那沒有什麼需要擔心的。但對台灣的讀者來說,有一件事需要先認識清楚:二〇二一年之後,這裡有一個被越捧越高的「神蹟」,以及圍繞著它長出來的一些做法。先看懂這件事,接觸的時候就不會被帶偏——這是這一頁唯一想幫上的忙。
再說這一頁的方法。我們不要求你相信任何超自然的事——法身、天目、另外空間,你都可以只當成「學員相信的東西」。這一頁做的是:把學員自己所信的法理當作前提,檢驗這件事在那套法理內部站不站得住。一個說法如果連自己所屬的體系都通不過,那不需要任何信仰立場,你也知道該怎麼看它。
這件事牽涉的幾個概念——法輪功是什麼、修煉人怎麼看待「保護」、為什麼不能只看表面——前面的故事已經一篇一篇鋪好了。如果你是第一次來,建議先從故事系列讀起;直接往下讀也可以,該解釋的地方我們會盡量用平常的話再說一次。
一、那一天,天上出現了七彩光環
二〇二一年五月一日,台灣。五千兩百多位法輪功學員聚在一起「排字」——就是每個人按格站定,用人排出巨大的圖案和文字,向社會、也向空拍鏡頭展示。排字是台灣法輪功學員行之有年的傳統,往年多配合十、十一月的年度修煉心得交流會舉行;那一年改在五月,為的是慶祝「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這也是他們向大眾介紹法輪功的重要場合。
圖案排好、所有人就位之後,天空出現了一圈七彩日暈。
按照排字活動的慣例,就位後的這個時段,是全體「發正念」的時間——學員相信,這是集體靜下來、以專注的意念清除無形干擾的環節;在他們的傳統裡,這是嚴肅的事。但那一天,現場騷動了起來:許多人抬頭歡呼、嘻笑討論、拿出手機拍攝——這是在場者的回憶;當時明慧網的記載也寫著,現場眾人齊喊「好神奇」。已經排好的圖形,就在這陣騷動中被攪亂了。
二、五天後,一篇文章出現在明慧網
五月六日,明慧網——法輪功修煉者最主要的交流與資訊平台,這個網站的故事也多取材於它——刊出了一篇交流文章,標題是〈天目所見:師尊乘龍而來〉。
文章作者自述,排字當天在現場用「天目」(修煉界所說不透過肉眼的觀看能力,俗稱第三眼)看見: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乘著金色的龍出現在日暈中,下方有一層層旋轉的金蓮花,身後有巨大的光圈,光圈裡有天使與嬰孩,最外層有「真、善、忍」三個字組成的光芒向外擴散。
文章接著說:回家後,一位年長的學員留言問作者,能不能把看見的畫面畫下來。作者自述沒有受過正規的美術教育、人物比例拿捏得不是很好。而在接下來的作畫期間,景象持續出現——靜坐煉功時「看見了師尊微笑看著我」;後來旁邊「陸續出現好多排字當天在師尊旁邊護法的佛道神」;畫像時「一直從兩眼之間看見師尊的胸前有好幾圈的卍字符浮在上面」(卍是佛家的萬字符號);文中甚至寫道,佛道神「自己選出要出現在畫面中的代表」,留在作者腦中供作畫。
最後,作者用鉛筆和代針筆完成了一幅黑白線稿,題為《師尊乘龍而來》。文章結尾寫,這是「我修煉近十年來所見到的最壯觀的神跡」。
文末,明慧編輯部照例加了一行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供切磋。要補充的是:這類「天目見聞」交流文在明慧網是常見的文體——同一週,明慧還刊出了另一篇學員寫同場活動的見聞;五月三日的活動報導裡,也集納了好幾位學員自述的所見。它們掛的是同款編註。
三、之後發生的事:一幅畫被越捧越高
如果事情停在「明慧網上多了一篇交流文章」,就不會有這個專題。
但接下來的幾年,那圈日暈和那幅畫開始被抬起來。在流傳的貼文裡,日暈的照片和排字活動的照片被放進同一則貼文;有些貼文,甚至把日暈照片排在排字圖案前面——天象成了主角,五千個人排出來的活動成了背景。
對照一個細節:明慧網自己的活動報導,圖片順序是排字圖案在前、日暈在後。報導的主角,始終是活動本身。把「天象」擺到「活動」前面的,不是刊登的人,是後來傳播的人。
這裡得先把一個字說清楚:拜。沒有人燒香,沒有人磕頭。但把一個東西看得比原本的正事還重要、反覆展示它、用它來證明什麼——這種「對待方式」,就是抬舉,就是拜。
同一個活動,明慧同週刊了兩篇天目見聞,為什麼只有這一篇被持續抬舉、配著畫作流傳?特殊化不是發生在刊登的那一刻——是發生在後來的對待方式上。
四、該怎麼判斷?——用早就寫下的標準
讀到這裡,你可能想問:可是,萬一那真的是神蹟呢?
判斷的方法,不是「感覺殊不殊勝」。上一篇歷史故事講過:以假亂真的東西,從來都做得很像;光憑場面和感受,人是分不出真假的。要分,得靠標準。
而這件事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判別的標準早就存在——而且就寫在法輪功自己公開的書和講法裡。「神是怎麼顯現的」「法身是什麼」「假的法身長什麼樣子」,這些都寫得清清楚楚,寫下的時間比這次事件早了十幾年到二十幾年不等;最核心的《轉法輪》,一九九〇年代就已出版。標準不是我們事後發明來反對誰的;它一直在那裡,白紙黑字,任何人都查得到。
下面做四項檢驗。每一條引用的原文都一字不改、註明出處,你可以自己查證。我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把二〇二一年的這場「顯現」,放進他們自己的這套標準裡。
五、檢驗一:神顯現的方式,是這樣的嗎?
先看這套法理裡「正」的例子——李洪志老師在講法中講過,歷史上的神像是怎麼留下來的:
「那麼有許多藝術家,他也是虔誠的基督教徒,那麼,神就會展現給他看,他就能看的到。因為大家知道搞藝術的人,他的瞬間記憶力是非常好的,他在看到這些神的景像時,那麼他就把他畫出來了。我覺的畫的非常像,非常真實,真的是那麼回事兒。有許多人看了這種壁畫之後,會生起那種神聖而又敬仰的感覺,那種對偉大的神的敬仰。那個佛像就是這麼給人類留下來的。」 ——《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注意這裡的每一個元素:神選擇顯現給虔誠的藝術家——會畫的人;憑藝術家的瞬間記憶——看一眼就夠了;結果是畫得非常像;效果是讓人生起神聖而又敬仰的感覺。
畫神這件事本身,在這套法理中也有嚴肅的要求:
「其實沒有技能畫出來的神是不是在醜化神哪?雖然用心是好的。從另外一方面講神是不能隨便畫的,對不對?不會畫怎麼能表現出神的莊重、美好與正呢?當然畫學員除外了。」 ——《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美術創作研究會講法〉
而《轉法輪》裡有一句更根本的話:
「真正的大覺者是不輕易顯現的。」 ——《轉法輪》
現在對照二〇二一年這一次:顯現的對象,是自述沒學過畫的人。景象在幾千人清醒的大白天長時間停留,細節多到金龍的鱗片色澤、蓮花各層的旋轉方向、光圈的紋樣、天使的動作都能事後複述。活動結束之後,作畫的那段期間還在持續顯像——靜坐時微笑注視、眾神「陸續出現」在旁邊,甚至「自己選出要出現在畫面中的代表」——自己選角、自己就位,配合一幅畫的構圖。
為什麼說正神不這樣做?這套修煉的理有一個核心前提:人在世上是在「迷」中的——看不見另外空間,才需要憑悟性去信、去修;這是人提升的前提。一個在你眼前反覆停留、供你端詳、配合擺拍的「神蹟」,等於把答案硬塞到你眼前,把「悟」的空間拆掉了。點到為止是神的慈悲,也是神的規矩。何況,那一天並沒有任何需要神特地長時間現身的特殊情況。
一閃即逝、找會畫的人、畫得像、令人肅然起敬——這是這套法理裡神留下形像的方式。長時間逗留、找不會畫的人、反覆配合、選角入畫——這不是那套標準裡神的做法,是擺拍。
六、檢驗二:顯現的內容,經得起對照嗎?
「法身」是什麼,前面的故事介紹過——學員相信,師父有一種人眼看不見、會看顧真心修煉者的身形。相信那幅畫的人,認定作者所見的就是師父的法身。
好,那就順著這個說法往下檢驗:依照他們所依據的書,真的法身應該是什麼樣?李洪志老師在講法中是這樣說明法身的:
「法身就是我智慧的展現,這種智慧又是有神形的,說白了就是我本人。所以我的法身帶有我本人整體形像、整體思維,甚麼事情都可以做,但又與主體無分別。」 ——《休斯頓法會講法》
照這段話,法身帶著他本人的整體形像、整體思維,「與主體無分別」。那書呢?
「為了便於學者修煉,我指定學員把我講課的內容從錄音中原話一點不動的記錄下來,然後交給我進行修改,學員只不過把我改好的再謄寫一遍,或用電腦打字出來,以便我再修改而已,就《轉法輪》而言,我自己親自修改三次後定下稿而出版的。」 ——《精進要旨》〈驚醒〉
書,是他親自定稿的思想。所以在這套法理內部,邏輯很簡單:真法身=師父的思想;書=師父的思想定稿。假設所見真是法身——它的顯現,就不可能跟書打架。
但文章裡有一個情節:作者畫像時,一直看見「師尊」胸前浮著幾圈卍字符,猶豫該不該畫上去,最後根據《轉法輪》開頭〈論語〉的內容,決定不畫。
換句話說——所見的景象,需要拿書來校正。
有人會替它辯護:也許是作者層次不夠,看得不準呢?《轉法輪》裡講過一個例子,有位僧人元神離體去了另外的世界,看到了景象,但——
「因為他的層次不夠,只能在他這個層次中給他顯現出來他應該看到的佛法的體現。」 ——《轉法輪》
顯現給一個人看的,本來就會符合他那個層次該看到的。「自己看到的,自己都覺得跟書衝突、需要修掉」——這不是層次問題,是真假問題。
而下面這段話,幾乎就是為這種情況寫的:
「如果有人由於常人的執著心不去、招來變化成我形像的邪惡生命順其執著心而叫其如何做從而破壞法,此人就處在極其危險之中了,如果不醒悟,將成為破壞法的鬼。」 ——《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變化成我形像的邪惡生命」——在這套法理中,這種東西存在,而且早被點過名。同一篇還有:
「我的法身是我思想智慧與能量之形像化,絕不會與我有絲毫的思想差異。在大法與學員受到迫害性的邪惡考驗中我一句話也沒講過。就如同你們上大學考試一樣,老師還能在考場上再告訴你們考試題怎麼做嗎?那麼在這次檢驗中我不講話怎麼能用法身的形式直接告訴你們怎麼做呢?」 ——《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絕不會與我有絲毫的思想差異」——一個需要被書校正的形像,差異已經不是絲毫了。而考場的比喻,也順帶回答了「微笑不語是鼓勵」的解讀:老師在考場上連話都不說,更不會派個分身來對你點頭。
七、檢驗三:它當下帶來了什麼?
回到那個現場。日暈出現的時段,照慣例本來該做什麼?集體發正念。這件事在學員的理中有多嚴肅,看他們所依據的原文就知道:
「同時要求大家在發正念時,要思想更加集中,更加純淨、平穩,調動更大的能力,解體所有黑手、爛鬼,消除這些在另外空間裏的最後干擾。」 ——《精進要旨三》〈正念除黑手〉
而那圈日暈實際造成的效果是:幾千人該靜下來的時刻,抬頭、歡呼、拍照;為了向社會展示而排好的圖形,被攪亂了。
你可以自己想一個問題——我們不替你回答:假設如學員所信,發正念真能清除無形的干擾,那麼如果有什麼東西不希望被幾千人集體清理,它會挑什麼時刻、用什麼方式讓大家分心?
那麼,會不會是一場「考驗」?
「但是呢,反過來講,我說誰也不配考驗大法。但是它們做了,那麼那就是它們的罪,它們都將為它們所做的一切去承擔。」 ——《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至於被攪亂的那場活動有多重要——排字不是園遊會:
「大法弟子,甚麼是大法弟子?誰來做大法弟子啊?是因為你有承擔救度眾生的使命,你的修煉這個基礎,你修煉中的正念是為了救度眾生的。」 ——《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在學員的理中,向世人展示大法美好,是使命的一部分。一個「神蹟」,讓使命中的活動被攪亂、讓最嚴肅的環節變成觀光現場——不論它多漂亮,它起的作用是破壞。依這套法理,保護弟子的師父,不會親手破壞弟子的正事,更不會挑這種時刻設考驗。
八、檢驗四:它後來帶來了什麼?
《轉法輪》裡講過一種現象:廟裡的和尚如果拜錯了東西,會發生什麼——
「和尚要拜它,那麼它就管和尚了:你不是拜我嗎?你明明白白的在拜我呢!好,你不是要修煉嗎?我管你,我讓你怎麼修。它給你安排,那麼你修成了,修到哪去?它安排修的,上邊哪個法門也不要。它安排的,所以你將來就歸它管。你這不是白修嗎?」 ——《轉法輪》
拜了,它就管你;它管你,就給你「安排」。
這次事件之後,發生了什麼?部分核心協調人員相信了這件事。之後的幾年裡,出現了大範圍組織中國大陸學員上網「集體學法」——集體上網一起讀法輪功書籍——的做法。
這一步的份量,不需要任何修煉背景就能懂——你只要知道一件事:在中國,網路是全面監控的。誰在線上、什麼時間、說了什麼、跟誰聯繫,對警方來說是現成的紀錄。在台灣,一群人上網一起讀書學習,什麼事都沒有;在中國,對一個被政權全力打壓的群體,把人大批組織到網上集體學法,等於把名單和「罪證」直接送進監控系統。而在明慧網歷年的迫害報導中,上網與通訊紀錄被當作辦案與求刑的材料,是反覆出現的事實。
組織的人自己怎麼想?他們認為自己在做該做的正事、而且做得有聲有色。這正是最深的地方:一條讓大陸學員暴露在監控下的路,會是他們所信的、時時保護弟子的師父安排的嗎?如果不是——那是誰安排的?
「而有的人甚至迷的很深,還有人在幫著在學員中傳播其人如何本事,在學員的修煉中造成波動,干擾師父為你們安排的修煉的路。」 ——《再棒喝》
這裡必須誠實地說明一點:思想層面的因果,沒辦法像辦案那樣精準舉證。誰能百分之百確定一個念頭的來源?我們不做那種宣稱。這裡做的是法理上的推理——而推理的支點是規模:一個人走偏,通常影響到自己和身邊幾個人,成不了氣候;這一次,是大範圍、長時間的走偏,而且走偏的人全都自認在做對的事。規模這麼大的偏差,背後對應的必然是根子上的錯。
在他們的法理中,什麼樣的錯有這麼大?
「但是作為當今人類的一員,特別是作為大法弟子的一員,有兩點絕不能做:一是欺師!二是干擾救度眾生!因為這是生命留去的根本界限。碰一碰都不行!」 ——《正確對待師父家人》
把一個假的形像捧起來拜、聽它的安排——欺師。它安排的路,把講真相變成了送名單——干擾救度眾生。兩條「碰一碰都不行」的界限,這件事全踩了。
九、「那只是他個人的認識」?
面對這些檢驗,最常見的回應是:那篇文章只是作者個人的心得,明慧編輯不是加註了嗎?何必當真。
第一,那行編註是明慧交流文章的標準格式——同一週另一篇天目見聞文,掛的是一字不差的同款編註。它的意思恰恰是:明慧不為內容背書。把「刊在明慧」當成權威認證,是把免責聲明讀成了認證書。
第二,對照明慧自己刊出的提醒。就在事件後六天,明慧刊出交流文章〈關於同修天目之所見〉,裡面說:即使看到的是真的,「他所看到的東西,只是在他所在層次中給他顯現出來的他應該看到的真相的局部」;而且執著會被鑽空子——「你執著甚麼它就加強甚麼,並且還會讓你看得清、說得準」。對照這篇文章的結語——「這是我修煉近十年來所見到的最壯觀的神跡」——體例上該有的自我節制,換成了最高級的形容。
第三,有人會想:會不會只是層次不同——在他那一層看是這樣,到更高一層又是另一回事?「不同層次所見不同」,在他們的法理中確實存在。但這裡撞上的不是所見的深淺,是與大法本身的牴觸:
「宇宙大法(佛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會也是一層法的構成啊!」 ——《精進要旨》〈修煉與工作〉
依這段話,大法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完整的——所見可以有層次深淺之分,但凡是與這部法相牴觸的東西,不會「換一層就變成真的」。與法打架的,在哪一層都不成立。
第四,判別「假法身」這件事,他們的書裡把標準寫得具體到可以直接操作:
「目前一直還有學員說我的法身叫其如何如何做的,從而走入極端,我多次談到假的法身才會直接告訴學員如何做的,而且,總是在有學員強烈的執著著甚麼事時才會有假法身的出現。因為舊勢力的目地就是破壞,學員有很強烈的執著時、嚴格的說那時的行為根本就是魔性的表現、是感情帶動下的行為、不是理性的、所以邪惡才會出現。今後也要注意,所有說我法身直接叫其如何做的都是假法身。」 ——《精進要旨二》〈理性〉
「我的法身怎麼變化也不像,你仔細看它不像,變不了那麼像。實在不好識別還可以叫我的名。菩薩就很難說了。」 ——《轉法輪法解》〈濟南講法答疑〉
對照事件:顯現伴隨著現場的興奮和有求之心;「自己選出要出現在畫面中的代表」,就是在直接指揮人做事;而所見的形像,連作者自己都需要拿書來修。每一條標準都對上了——對上的方向,全是「假」。
第五,法輪功社群處理同類問題,不是第一次。事件前一個半月,明慧才刊出交流文章〈對於「天目所見」的一點交流〉,直接寫著:「如果要根據自己或者別人的天目所見去做,我認為那就是錯了。」歷年處理「假經文」的原則也一樣:判斷真假,看的是正式發表的管道,不是內容聽起來有多高。歷來的案例甚至確立過:被抬舉的對象即使真實、正面,「抬舉」這個行為本身仍然是錯的——二〇〇五年明慧就刊過這樣的提醒,把受迫害的學員「當成了英雄來崇拜、恭維有加」,被指出的問題正是崇拜本身,而且崇拜還會反過來害了被崇拜的人。
這件事不是無例可循——是先例全都指向同一個方向。
最後,關於程序,說明一句:多年來,持續有修煉者向明慧編輯部指出這篇文章的問題,未見處理。這是這個專題選擇把道理公開講清楚的原因之一。
十、寫在最後:明白,本身就是目的
讀到這裡,你可能會問:那我該做什麼?
答案可能出乎你的意料:不需要做什麼。
這件事從頭到尾,真正起作用的都不是誰的行動,而是認識。分不清真假的人,把假的捧了起來,路就跟著歪了;認識清楚的人,假的東西在他面前就起不了作用。在學員所信的法理中,一個人對大法有正確的認識,師父就能保護他——認識本身,就有份量。
對不修煉的讀者,也是一樣的:看懂一場以假亂真如何發生、如何一步步被捧起來、又如何能用早就存在的標準辨認出來——這份明白,本身就是收穫。將來如果你有興趣接觸法輪功——書都在網上,大門一直開著——你也已經知道該用什麼判斷、避開什麼了。
這也是為什麼,這個網站從頭到尾沒有要求你做任何事。
明白,就夠了。